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跨校辅修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08-12 03:58:38来源:教务处

 

开设学校:华东政法大学  专业名称:法学    

开设校区: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中山公园后门对面);

松江校区(龙源路555号)

一、教学目标:

通过本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我国主要法律基础知识。

学分要求:50学分

二、修读要求:主修专业学有余力,对法学感兴趣的学生

三、招生人数:150-200

四、开班时间:2020年秋季,具体安排以相关通知为准。

五、报名时间:88—821

六、报名方式:报读松江大学园区与西南片、东北片高校跨校辅修的学生可登陆华政教务处主页https://jwc.ecupl.edu.cn/,点击页面学务管理”--“辅修报名按钮,查看通知后,点击进入报名,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即完成报名;

七、审批时间:2020828日前(学生可通过华政教务处辅修报名网页查询)

八、录取与收费

具体安排以华东政法大学教务处发布的录取通知为准,请学生注意查看教务处主页相关文件。

九、上课时间:长宁校区:周六与周日;

松江校区:周一晚、周三晚、周日全天

十、收费标准:162/学分

十一、颁发证书及相关辅修专业政策:

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高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通知》【沪学位〔20203号】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校外修读我校辅修专业学生不再颁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2.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跨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辅修学校颁发跨校辅修专业证书。

3.以上规定只适用于2020年及以后招生的跨校辅修专业,2020年以前招生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十二、咨询邮箱:jwcbysh@163.com

十三、教学计划:

序号

课 程 名 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学时

各 学 期 周 学 时

备注

1

法理学

F102013

3

42

3

2

宪法学

F102023

3

42

3

3

中国法制史

F102033

2

28

2

4

刑法学Ⅰ

F102043

3

42

3

5

刑法学Ⅱ

F102053

3

42

3

6

刑事诉讼法学 

F102064

3

42

3

7

民法学Ⅰ 

F102074

4

56

4

8

民法学Ⅱ

F102083

4

56

4

9

知识产权法学

F110012

2

28

2

10

民事诉讼法学

F102094

3

42

3

11

经济法学

F103023

3

42

3

12

商法概论

F103014

3

42

3

13

法律文书

F102103

2

28

2

1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F102114

4

56

4

15

国际法专题

F104044

4

56

4

16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F107022

2

28

2

17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F103032

2

28

2

总计

50

700

11

14

8

9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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