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1 08:56:19来源:教务处

  

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于2021118——22日举行,为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确保考试严肃公平,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求学生

1、严禁携带手机、电子手环等任何具有收发和存储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无论使用、查看与否,一律按作弊处理;

2、严禁携带与考试相关资料如书本、笔记、纸头等进入考场,无论查看与否,一律按作弊处理;

3、书包等其它与考试无关物品亦不准带入考场,否则一律按违纪处理;

4、任何与考试无关物品均应放在宿舍妥善保管,勿随身携带。随身携带的,一律放置在考场外走廊里,无专人看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5、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无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原则上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以缺考处理。开考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5分钟不得提前交卷;

 7.开考以后,诚信考试,严格遵守《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考场规则》。

二、要求教师

1、监考教师以身作则,不得携带手机等与监考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2、监考教师在考试开始前,务必检查学生是否将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果仍然携带手机,需将手机关机)放置在考场外的走廊里,坚决不允许学生把手机、电子手环等任何具有收发或存储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进考场,不允许监考教师替学生保管手机(此举会造成个别学生存在侥幸心理,手机不上交)。提醒考生,所有与考试无关物品必须放在考场外面,开考后一经发现,按物品性质给予违纪或作弊处理;

 3、试卷拆封后,需向全体考生宣讲与考试无关物品是否全部放在考场外面,手机等电子设备是否还在座位上,请全体同学再检查一遍。考试期间,如果发现手机等具有收发或存储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或与考试相关的材料物品,无论使用、查看与否,一律按作弊处理,其它违规材料一律按违纪处理

4、拒绝无证件考生参加考试,开考以后,严格检查学生证件,核对人、证是否一致,防止替考、代考行为;

  5、严格执行考试过程时间节点,拒绝迟到15分钟以上的学生参加考试,并记入缺考名单,开考后30分钟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5分钟不允许学生提前交卷;

6、考试过程中,一前一后站立监考并严格遵守《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细则》第六章监考人员工作职责”,不得有查看手机、接听电话、阅读报刊杂志、聊天谈笑等与监考无关的行为;

 7、监考教师是执行考试纪律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学生的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要依据事实,严格按照《上海第二工业学生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执行,确保全校考试纪律一把尺子

8、对于不认真履职的监考教师,列入监考教师违纪名单,待期末考试结束以后,将具体违纪情况(含监控视频截屏材料),汇总至监考教师所在部门,并抄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三、要求二级教学部门

1.考前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将学校对考风考纪的最新要求及相关处理办法,及时告知全体监考教师及学生;

  2.全过程组织开展考场流动巡视,负责检查本单位实施的考试工作,不断强化监考教师及考生的自律意识,及时发现和解决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四、附学校巡考安排

日期

时间

巡考安排

上午

下午

118

周一

张世明

陈冠玲

王传江

杨志珍

119

周二

夏妍春

王小明

杨寅春

王浩

120

周三

沙俐敏

王奕

梁倩

陶一春

121

周四

陈广强

李勇

李雪静

段玲玲

122

周五

龚蓓

常佳玉

       

【巡考人员工作职责】

1.每场考试至少开展一次流动巡考;

2.其余时间在3112监控室,通过监控查看考场情况;

3.第一时间协调处理考场各类突发状况。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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