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4 03:55:27来源:教务处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推动课堂教学革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沪教委高〔202030号)(附件1))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2117号)的要求,教委启动202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我校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我校开设的本科课程,且已列入校级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全英语课程、在线课程等校级课程建设的项目。已入选国家级和市级称号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2.申报课程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鼓励由高水平教授参与建设,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符合科学性、先进性的现代教育思想。应注重教学理念转变和教学方法创新,具有鲜明特色,教学效果显著,学生评教良好。

  3.申报课程类型包括:在线课程、线下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全英语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等六种。学校将统筹考虑申报课程的覆盖类型。

  二、评选和立项办法

  1.我校申报限额为16门。请二级教学单位结合本部门课程建设规划和建设基础,按照额度组织课程申报,不要超额。(工学部12门(建议智控5门、计信4门、环材3门),文理学部4门,经管学院5门,艺术学院3门,其他教学单位1门。)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择优推荐。

  3.市教委将委托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公布立项课程名单。

  三、材料提交

  课程负责人填写《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书》(附件2),二级教学单位需填写《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排序表》(附件3)。4月21前,由所在部门统一将以上材料报送至chenyue@sspu.edu.cn后续线上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沪教委高〔2020〕30号)

  附件2《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书》

  附件3《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排序表》

  

  教务处

   202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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