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学号:20191110126,工学部智控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生,在2021年1月19日举行的《大学物理B》考试中,违反学校考试规定,携带与考试相关资料进入考场。
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四条,李某某的行为,认定为“考试作弊”。
学校有关部门会依据相关规定,对李某某做出严肃处理。
希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诚信考试,万勿以身试法。
李某某,学号:20191110126,工学部智控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生,在2021年1月19日举行的《大学物理B》考试中,违反学校考试规定,携带与考试相关资料进入考场。
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四条,李某某的行为,认定为“考试作弊”。
学校有关部门会依据相关规定,对李某某做出严肃处理。
希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诚信考试,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