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奖培育”的驱动作用,切实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力争在国家级、上海市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取得好成绩,学校决定启动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总体目标:形成一批标志性、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具体目标:实现上海市教学成果奖有新增长,争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有新突破。
二、选题指南
围绕近年来国家和上海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果,立足我校人才培养定位和特色,重点项目可聚焦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卓越人才培养改革实践、“四新”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高等教育教学信息化与数字化、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改革等方面开展。选题要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或教学前沿问题为目标,进行培育。
三、申报范围
面向全校各学院、部、中心及相关单位,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单位联合申报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创新性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四、申报条件
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性突出,与其他高校相比具有标志性和优势;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效果显著;具有示范性,推广成效明显。
2.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扎实,具有校级已结题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重大教改成果支撑;研究及实践成果丰富,除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外,还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建设成果、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教材建设、高水平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新闻报道及推广应用效果等。
3.拟申报的培育项目一般应经过不低于1年(截至2023年4月30日)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学改革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五、工作要求
(一)规划选题。确定培育选题采用“单位申报+学校统筹”的思路,各单位要根据各自教学改革特色和前期基础,围绕选题指南,确定项选题。鼓励与地方、企业、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多层次合作。学校可根据专家意见建议调整选题。
(二)组建团队。学校统筹规划、组织指导;各单位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一线骨干教师等的作用,组织落实,组建高水平项目团队。鼓励以项目为纽带联合组建团队。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制订方案。项目团队制订项目建设方案,确定工作进度和阶段性工作安排,设立指标性建设目标。确定好基础性工作:制定成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提出成果的核心观点,提炼出教学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具体方法;收集解决问题所取得的成效;收集成效的支撑材料;发表教改论文或组织成果宣传。
(四)申报遴选。
1.单位申报: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及排序。原则上每个学院至少申报1项(不含联合申报项目)。项目一般应当以团队形式申报。跨学科、跨专业、跨单位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完成单位按照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顺序排列。由第一申报单位报送。因项目负责人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应当及时办理负责人变更手续。已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内容类似且没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则不能重复申报。
2.项目数量与建设周期:共18项,建设周期为2年。最终项目支持额度,根据当年学校下拨经费情况拨付。申报书按每年5000元填报预算。
3.2023年5月26日前申报人通过“教学项目申报评审管理平台”(jxxmgl.sspu.edu.cn)提交申报书含WORD版和PDF版(见附件1,PDF版须有签字、盖章)。6月2日前各单位完成平台审核,提交汇总表含EXCEL版和PDF版(见附件2,PDF版须有签字、盖章)至qhfu@sspu.edu.cn。教务处将于6月上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附件 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
附件 2: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汇总表
(以上附件请至“教学项目申报评审管理平台”jxxmgl.sspu.edu.cn下载)
联系人:富勤华 ;电子邮箱:qhfu@ss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