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微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6 04:11:43来源:教务处

各学院: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加快推进新工科、新文科交叉融合建设,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微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微专业建设应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定位。

(二)专业建设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明确,特色鲜明;依托学科是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且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应至少主讲1门该项目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有承担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建设任务的能力。

(四)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俱全;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五)围绕所设置微专业的核心知识和技能构建课程体系,可由若干门理论与实践课程组成,总计10-16学分。主题应围绕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或立足学科前沿,课程设置需具有应用性、交叉性和特色化。其中实践课程不少于2门,培养周期不超过2年。

 (六)开设学院能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支持微专业建设,并为微专业班级配备指导老师,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七)学校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和支持微专业教学团队吸纳行业企业相关专家参与。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符合立项申请条件的学院,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微专业立项建设申请书》(附件1),汇总审核后择优推荐。

(二)各申报学院于2024年7月4日前将《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请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微专业培养方案(附件3)、微专业课程教学大纲(附件4)电子稿word版/excel版、签字盖章PDF版发qhfu@sspu.edu.cn。

三、其他说明

(一)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公布结果。评审时间为:2024年7月8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各微专业自主确定招收对象、修读学期和学生遴选办法,报教务处审定后面向学生公布。学生自愿报名,各微专业负责宣传、选拔,原则上12人以上方可开班。课程成绩由开设单位管理,单独在相关成绩单上显示。学生按照微专业课程设置要求,修读完成所有课程,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发放学校统一制作的微专业证书。

(三)联系人:富老师,联系电话:50217004


附件:

      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请书

      2、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3、微专业培养方案

      4、微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教务处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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